一流专业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质量工程>>专业建设>>一流专业
河北中医学院关于开展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5-09】 点击量:【次】
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的通知》(教高厅函〔2019〕18号)和全国教育大会、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加快高水平本科专业建设,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落实教育部“双万计划”开展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的通知》(冀教高函〔2019〕26号)要求,学校决定开展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范围
我校经教育部审批或备案的所有本科专业,均可列入一流本科专业建设范围。
二、建设原则
(一)坚持教学单位主体。充分发挥教学单位的主体作用,落实主体责任。坚持遴选推荐公平、公正,确保建设改革扎实有效,各单位要制定建设规划,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人,按时保质完成建设任务。
(二)加强示范引领。对接我省区域经济发展战略以及行业产业需求,着力推进新医科、新工科示范性本科专业建设,提升专业建设质量,推动形成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
(三)强化过程管理。加强规范管理,强化建设主体的自我管理机制,规范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工作程序。充分利用第三方的监督和评价,加强对专业建设的过程管理和指导检查,保障专业建设水平。
三、建设计划
2019-2021年,立足学校经教育部审批或备案的所有本科专业,在各教学单位推荐上报的基础上,经过遴选确定校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0个,并择优推荐建设成为省级和或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四、主要任务
(一)全面落实“以本为本、四个回归”。坚持立德树人,切实巩固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和本科教学基础地位,把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强化课程思政和专业思政。着力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教学管理,推动课堂教学革命,推进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二)扎实推进新医科、新工科建设。从我校办学实际出发,紧扣国家和我省重大发展战略需求,主动适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着力深化专业综合改革,优化专业结构,优先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急需的专业,改造提升传统专业,扶优扶强,打造特色优势品牌。
(三)不断完善协同育人和实践教学机制。完善协同育人机制,积极集聚优质教育资源,优化人才培养机制,着力推进与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强化实践教学,综合运用校内外资源,建设满足实践教学需要的实验实习实训平台,大力推动与行业部门、企业共同建设实践教育基地,健全合作共赢、开放共享的实践育人机制,不断提升人才培养的目标达成度和社会满意度。
(四)努力培育追求卓越的质量文化。坚持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基本理念,建立健全自查自纠的质量保障机制并持续有效实施,将对质量的追求内化为全校师生的共同价值追求和行为自觉。
五、遴选条件
(一)专业定位明确。服务面向清晰,适应国家和我省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符合学校发展定位和办学方向。
(二)专业管理规范。切实落实本科专业国家标准要求,人才培养方案科学合理,教育教学管理规范有序。近三年未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三)改革成效突出。持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教育理念先进,积极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改革教学,教学内容更新及时,方法手段不断创新,以新理念、新形态、新方法引领带动新医科建设。
(四)师资力量雄厚。不断加强师资队伍和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教育教学研究活动广泛开展,专业教学团队结构合理、整体素质水平高。
(五)培养质量一流。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有效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潜能,增强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毕业生行业认可度高、社会整体评价好。
六、工作程序
学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工作程序分为教学单位申报、学校立项推荐、建设与验收三个环节。
(一)教学单位申报。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由单位主管领导牵头,明确责任人、时间表、路线图,建立专业遴选建设机制,制定一流专业建设规划,组织遴选推荐校级一流本科建设专业,并向教务处报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纸质版和电子版(见附件)。
(二)学校立项推荐。教务处将对各教学单位上报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核,主要审核推荐报送专业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材料是否完整规范,专业相关信息是否真实等。对形式审核通过的申报专业,学校将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遴选确定校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具体评审事项另行通知。确定为校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按照限额推荐省教育厅参评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入选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者,再由省教育厅推荐教育部参评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三)建设与验收。校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期为三年,学校将按照教育厅要求对立项建设专业点进行事中、事后监管与评估。建设期满后,各教学单位要对校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进行全面自查自评,并给出自评结论。在此基础上,学校组织专家对校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进行评估,评估合格的学校将授予“校级一流本科专业”称号。评估不合格的将延长建设期一年,一年后评估仍不合格者将自动淘汰。
七、材料报送
各教学单位按照遴选条件完成单位推荐,并将《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和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方案加盖公章,于5月24日前报送教务处,电子版发送hbzyxyjwk@163.com。联系人:许晓康、王萱。电话:89926081。
八、工作要求
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规划,认真组织实施好一流本科专业立项建设工作。要将一流本科专业建设与“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学科专业结构优化调整等工作有机结合,协同推进教育教学改革。要充分借鉴先进经验,整合优质资源,高质量完成建设任务。
 
 
 
河北中医学院 
2019年5月8日
河北中医药大学 冀ICP备13018366号
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经济开发区杏苑路3号 邮政编码:050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