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5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5〕3号)文件精神和省教育厅工作安排,经拟申报专业所在教学单位申请,学校专业设置评议专家组审议,校长办公会、党委常委会审定,拟申报智能医学工程、医学信息工程2个专业,拟撤销公共事业管理专业设置。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11日至2025年7月17日。
公示期间如对拟申报专业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反映。反映情况要详实,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个人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否则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教务处
联系电话:89926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