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河北省教育厅关于申报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的通知》(冀教高函〔2021〕9号)转发你们。
请各教学单位于4月15日之前将加盖公章的《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汇总表》(一式一份)和《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推荐表》(一式两份)纸质版和电子版(word及PDF版)报送至教务处
联系电话: 89926083
教务处
202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