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2021学年第2学期选修课现在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选修课应根据总体培养目标和业务培养目标要求、学科发展的趋势以及学生知识结构的需要而设置,能够给学生自我发展提供充分的学习空间,扩大知识面,优化知识结构,提高文化素养和综合能力,培养人文精神和科学精神。
(二)选修课的任课教师必须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原则上应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并在所开设课程的学科领域内有专门的研究。
二、申报要求
(一)各单位要积极组织教师申报开设选修课程,每个教研室每学年至少要开设一门以上高品质选修课程。鼓励教师采用线上教学结合线下辅导的形式开展选修课教学;鼓励多名教师共同申报一门课程;原则上每名教师申报选修课不超过2门课程或2个班级。其中专业拓展选修课程由专业所在单位按照培养方案课程设置组织申报。鉴于疫情影响,申报选修课教师需做好线上直播教学准备。
(二)承担选修课的教研室及所在单位必须将选修课的建设纳入教研室及单位的整体教学管理中,教研室主任对本教研室所开设的选修课建设负责。
(三)选修课一般不要求学生购买教材,任课教师不得私自推销教材,如确需教材,应是出版社正式出版的教材。任课教师提出选用意见报教务处,审定通过后,由教材科按学生自愿购买数量统一订购。
(四)所有申请开课的教师,均需填写《河北中医学院开设选修课申请表》,并由所在教研室和本单位主管领导对申请人的开课资格、授课内容、教学水平等方面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各单位统一将《河北中医学院开设选修课申请表》、《河北中医学院选修课程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交教务科,教务处组织专家论证,通过后方可开设。
申报选修课教师填写《河北中医学院开设选修课申请表》时应标注开课类别。公共选修课分为人文社科类、自然科学类、艺术体育类、语言技能类和创新创业类,填报申请表时应注明。
为避免课程名称重复,申报选修课教师需查阅附件3《河北中医学院面授选修课开设一览表》,从中选择相应课程,如无相应课程,请以新的课程名称申报并标注(新);查阅附件4《河北中医学院网络选修课开设一览表》,重复课程不予开设。
(五)每门选修课的课时一般要求16~32学时,每门课的学分控制在1~2学分。(学分计算:16≤课时设置<24计1分;24≤课时设置<32计1.5分;32≤课时设置<40学时计2分。)
(六)本学期选修课申请授课时间为周一至周四11-13节及周六、日1-8节。
(七)2020级学生选修课应修满18分,其中创新创业课程≥2分,公共艺术课程≥2分。其他年级应选修满16分,其中创新创业课程≥2分。
(八)各级教学管理部门应加强选修课教学管理与督导。有关选修课教学文件(包括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教案、讲稿及课程建设计划等)要归档保存。对于教学内容陈旧、教学水平低、教学效果差的课程必须进行整改。
三、材料报送
申报工作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即可在本单位报名,各单位请于3月8日前统一汇总并报送教务处,逾期不再受理。
各教学单位、机关处室将《河北中医学院开设选修课申请表》《河北中医学院选修课程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统一报送教务科;外聘及退休人员可直接提交《河北中医学院开设选修课申请表》至教务科。(附件请在教务处网站下载)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许晓康 王 萱;联系电话:89926081
附件: 1.《河北中医学院开设选修课申请表》
2.《河北中医学院开设选修课程汇总表》
3.《河北中医学院校内选修课开设一览表》
4.《河北中医学院网络选修课开设一览表》
教务处
2021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