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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中医学院普通本科学生学业预警与帮扶实施办法办法
发布日期:【2021-10-16】 点击量:【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引导学生加强自我管理与约束,促进校风学风建设,强化学生学业过程管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河北省教育厅关于严格高校大学生学业管理做好学业帮扶工作的通知》(冀教学20216号)、《河北中医学院普通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冀中医教201735号)等文件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坚持贯彻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注重指导学生学业发展与引领学生思想成长相结合,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对存在学业困难的学生及时予以警示性提示,形成学校、教师及家庭三方联动机制。积极开展有效的指导与帮扶,引导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切实提升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培养能够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第二章 教学管理与学业考核

 

第三条 树立正确的人才观和发展观,坚持从严治校、从严治教,严格教学过程管理,增强教学实效,对无故旷课、学业不合格学生从严处理。坚持考核标准从严要求,强化学业学术诚信建设,严肃考试纪律,科学合理制定本科毕业论文答辩要求,严格试卷评阅、论文答辩全过程管理,严肃处理各类考试舞弊和学术不端行为。督促指导学生认真刻苦学习,最大限度减少学生因学业成绩不合格而无法毕业的现象。

 

第三章 学业预警机制

 

第四条 学业预警指学校根据学籍管理规定、学生管理制度及各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通过对学生学期学习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对可能或已经发生学习问题和学业困难的学生进行警示,告知学生本人及家长可能产生的后果,并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的补救和防范措施,帮助学生完成学业的一种学业危机干预制度。

第五条 学业预警的等级。根据学生学业困难程度分黄色预警、橙色预警、红色预警三个等级

黄色预警:单一学期出现2门必修课程不及格的,给予黄色预警;

橙色预警:单一学期出现3门及以上必修课程不及格或累计5门及以上必修课程不及格的,给予橙色预警;

红色预警:一学年所取得的必修课学分未达到专业规定的本学年必修课总学分1/3,面临留级甚至退学风险的,给予红色预警。

第六条 学业预警工作以学期为周期开展,于每学期初进行统计、审核、公布。由教务处负责布置,二级学院负责落实。学业预警程序:

(一)确定名单

每学期开学第1~2周,各二级教学单位指定专人依据专业培养方案对学生的学业情况进行梳理和审核,确定进入学业预警的学生名单,并报教务处复核。教务处于第3周反馈复核结果。

(二)书面通知

4周,各二级教学单位根据学业预警学生名单下达《河北中医学院本科生学业预警通知书》(附件1)至被预警学生本人,并将学生学业情况通知该生家长,提醒家长协助学校督促学生努力完成学业。

(三)警示谈话

辅导员要与被预警学生进行警示谈话,沟通分析学生学习存在的问题与原因,协助其制定解决方案和学习计划,并填写《河北中医学院本科学生学业预警谈话记录表》(附件2)。

(四)联系家长

对橙色预警学生,辅导员除警示谈话外,还应每学期至少一次以电话等形式联系学生家长,提醒家长及时对孩子进行教育,配合学校督促学生努力完成学业。记录联系情况,填写《河北中医学院学业预警学生家长谈话记录表》(附件3)。对红色预警学生,辅导员除警示谈话外,还要邀请家长来校就预警学生的学业情况进行面谈,交流学生近况,并填写《家长谈话记录》。

 

第四章 学业帮扶机制

 

第七条 各二级教学单位加强对学习困难学生的关心关爱,摸清每名学生的具体情况,构建行之有效的学业帮扶机制,深入细致做好困难学生学业帮扶工作,具体帮扶形式分以下3种。

(一)生生携手

各二级教学单位可遴选成绩优秀学生、学生干部、党员与学业困难学生结对子,实行“一对一”“多对一”等多种形式帮扶;也可按课程组建若干学习小组,让学业困难学生在共同学习过程中得到提高和进步。

(二)师生携手

各二级教学单位指派具有丰富教学经验、较强责任心的专业教师与学业困难学生建立定期联系制度;辅导员掌握班级每名学业困难学生的情况,从学习和生活等方面对学生进行指导;教学秘书要掌握本学院学业困难学生整体情况,主要做好红色预警学生的学业帮扶工作。

(三)二级教学单位与家长携手

建立健全二级教学单位、家长、学生联动机制,各二级教学单位要及时将学业困难学生的实际情况、在校表现、学业成绩通报学生家长,并定期与学生家长沟通交流学生后续学习状况;学生家长要掌握孩子学习及心理情况,做好学业督促工作,帮助孩子走出困境,顺利完成学业。

第八条 受预警学生的帮扶工作由学生所在二级教学单位负责,工作流程如下:

(一)确定名单,纳入帮扶

各二级教学单位根据学业预警学生名单,将学习困难学生纳入帮扶范围。

(二)分析根源,分类引导

1.对于因思想问题或能力不足等自身原因造成学习成绩下降的,由辅导员辅助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选派学习成绩较好的学生实行结对帮扶。

2.对于部分课程确实学有困难的学生,可以结合学生实际情况,强化指导,为学生创造更多的修读机会,完成专业培养目标。

3.对于因家庭困难而产生厌学情绪的学生,二级教学单位要主动联系学生家长,了解学生家庭情况,通过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减免学费、发放特殊困难补助等方式,减轻学生心理负担和经济负担,帮助学生重塑学习信心。

(三)制订方案,开展帮扶

各二级教学单位做好预警学生情况的摸底工作,制定帮扶工作方案,同时采用正确的帮扶方式为每类学习困难学生制订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落实课程相关教师为学生制订结对帮扶计划,指导其制订相应的学业规划、参加课程辅导;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学业优秀学生的辅助作用,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学生的学业帮扶;定期与家长沟通交流学生后续学习状况,叮嘱家长做好学生学业督促工作,帮助孩子走出困境,顺利完成学业。

(四)建立档案,规范管理

各二级教学单位须建立学业预警学生帮扶档案,详细记录帮扶的全过程,并将《河北中医学院本科生学业预警通知》《河北中医学院本科生学业预警谈话记录表河北中医学院学业预警学生家长谈话记录表》以及学生成绩单、帮扶计划等相关资料存入被预警学生帮扶档案中。

(五)组织实施,成效评估

各二级教学单位于每学期末对学习困难学生的帮扶成效进行分析,形成学业帮扶总结报告并反馈至教务处。

各二级教学单位要在学生帮扶实施过程中发挥主导作用。要注重点面结合,以点为主。可采取集中谈话和个别谈话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教育,但应以个别谈话为主。另外,在帮扶过程中要注重保护学习困难学生的自尊心和个人隐私。

第九条 学校学业帮扶与预警工作由主管教学、学生工作校领导牵头,教务处、学生处、人事处及各二级教学单位协同推进。各二级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学习困难学生的成长、成才,要确保帮扶计划责任到人、措施得力、执行到位。成立由党政负责人为组长,分管教学工作和学生工作的院领导为副组长,教学秘书、辅导员、班主任、专业教师等为成员的学业帮扶工作小组,制定符合本学院实际情况且行之有效的学业帮扶工作方案,工作小组应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及时掌握学生的学习状况和学业完成情况,实施学院学业帮扶工作。教务处、学生处负责定期检查督促。

 

第五章 附则

 

第十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校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关于印发普通本科学生学业预警与帮扶实施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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